南都蓄電池的能量是指在一定放電制度下,蓄電池所能給出的電能,通常用瓦時(Wh)表示。
電池的能量分為理論能量和實際能量。理論能量W理可用理論容量和電動勢(E)的乘積表示,即
W理=C理E
電池的實際能量為一定放電條件下的實際容量C實與平均工作電壓U平的乘積,即
W實=C實U平
比能量有理論比能量和實際比能量之分。前者指1kg電池反應物質完全放電時理論上所能輸出的能量。實際比能量為1kg電池反應物質所能輸出的實際能量。
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,電池的實際比能量遠小于理論比能量。實際比能量和理論比能量的關系可表示如下:
W實=W理?KV?KR?Km
式中KV—電壓效率;KR—反應效率;Km—質量效率。
電壓效率是指電池的工作電壓與電動勢的比值。電池放電時,由于電化學極化、濃差極化和歐姆壓降,工作電壓小于電動勢。
反應效率表示活性物質的利用率。
電池的比能量是綜合性指標,它反映了電池的質量水平,也表明生產廠家的技術和管理水平。